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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我外婆留下一份遗嘱,我大舅有居住权,但是在此之前她留下一份遗嘱(公证过的)给我大舅?

时间:2025-07-15 14:24:5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存在两份不同的遗嘱,且其中一份是经过公证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可能涉及的法律要点和处理方式:

   

    两份遗嘱的效力问题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外婆后面留下的那份赋予你大舅居住权的遗嘱是最后订立的,那么在内容抵触的情况下,这份遗嘱将优先适用。

    具体判断 :需要确定两份遗嘱的订立时间,一般可以通过遗嘱上注明的日期来判断先后顺序。同时,要注意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遗嘱是否是你外婆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相应形式的要求。

   

    居住权的设立与实现

    设立条件 :如果后面这份遗嘱有效且明确设立了居住权,那么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居住权的设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虽然遗嘱也可以设立居住权,但为了保障你大舅的居住权益,最好还是去办理居住权登记。

    实现方式 :你大舅可以依据有效的遗嘱,要求相关权利人配合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有异议,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解决建议

    协商解决 :建议你和其他继承人先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各方对于两份遗嘱的看法和意见。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例如按照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协助你大舅办理居住权登记等。

    寻求调解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机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大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遗嘱的效力,并要求按照遗嘱内容设立居住权。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遗嘱原件、证明遗嘱订立时间的材料等。

   

   由于遗嘱继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你可以携带两份遗嘱的相关材料,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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