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5 19:37:42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起诉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应对:
收集证据
物业不作为的证据
日常记录 :业主应收集能证明物业未履行服务义务的相关证据。比如对于小区卫生状况差的情况,业主可以定期拍摄小区内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的照片或视频,记录具体的时间、地点;若存在安保问题,如小区门禁损坏长期未修,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等情况,可通过监控视频(如果业主自行安装有监控设备)或者记录相关事件发生的时间和人员等信息来证明。
书面材料 :保留与物业沟通物业问题的书面记录,如通过邮件、微信、书面函件等形式向物业反馈小区绿化无人打理、公共设施损坏未维修等问题,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业主已经向物业反映过问题,但物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缴费记录 :准备好自己之前缴纳物业费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在物业正常履行服务义务时是积极缴费的,只是因为物业出现不作为情况后才停止缴费。
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查看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业主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收到了关于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如果没有收到通知,那么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产生效力,业主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审查转让协议 :可以要求查看物业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确认转让的债权范围、金额等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瑕疵。例如,转让的债权金额是否包含了不合理的滞纳金或其他费用。
积极参与诉讼
按时参加庭审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业主务必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如果无故缺席,法院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这对业主极为不利,业主将失去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和提供证据的机会。
在法庭上陈述观点 :在庭审过程中,业主应清晰、有条理地向法官阐述物业不作为的具体情况,并出示之前收集的相关证据。同时,说明自己拒缴物业费是基于物业先不履行服务义务的合理抗辩。例如,详细说明小区电梯故障多次报修但长时间未修复,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以此证明自己拒缴物业费的合理性。
尝试调解
与第三人协商 :在诉讼过程中,业主可以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尝试达成调解协议。例如,业主可以提出如果物业能够解决之前存在的问题,自己愿意补缴部分物业费。通过调解,既可以解决纠纷,又可以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在法院主持下调解 :法院通常也会在诉讼过程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业主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第三人就物业费的缴纳金额、方式以及物业后续的服务改进等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
关注判决执行
如果判决对自己有利 :如果法院判决业主部分或全部胜诉,业主应关注第三人是否会上诉。如果第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上诉,判决生效后,业主无需按照第三人主张的金额缴纳物业费。
如果判决对自己不利 :若业主败诉,业主需要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如果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在履行判决义务后,仍可以继续要求物业改进服务,若物业依旧不作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