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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6 00:21:06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起诉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应对:
收集证据
证据是应对诉讼的关键,业主需要收集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材料。
物业服务质量问题证据
日常记录 :业主可以提供日常拍摄的照片、视频,例如小区垃圾长时间未清理,垃圾堆积如山,散发难闻气味,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小区绿化无人打理,杂草丛生,树木枯萎等情况。
书面材料 :如果向物业反映过问题,可提供相关的书面投诉记录、维修申请单等,上面应有具体的时间、地点、问题描述以及物业的签收或处理情况。
证人证言 :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多位邻居都能证明小区存在公共区域照明损坏长期未修复、安保措施不到位导致小区多次发生盗窃事件等问题,那么这些证言将更具说服力。
合同依据 :仔细查看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找出物业公司未履行的条款,作为自己抗辩的法律依据。例如,合同中约定物业应每天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那么这就是物业违约的有力证据。
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业主需要对物业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是否通知业主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业主可以要求第三人提供债权转让通知的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短信、邮件等。如果没有通知,那么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产生效力,业主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债权转让的真实性 :核实债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查看协议的签订时间、双方主体、债权金额等关键信息。防止出现虚假转让或者转让协议存在瑕疵的情况。
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
在收到起诉通知后,业主可以尝试与第三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
表达诉求 :向第三人说明自己拒缴物业费的原因是物业公司不作为,并非恶意拖欠。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要求第三人督促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质量,并在服务质量改善后补缴相应的物业费。
协商调解 :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介入调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双方更容易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积极出庭应诉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应积极准备出庭应诉。
提交答辩状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据清单。答辩状应条理清晰、逻辑严谨,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逐一反驳。
庭审应对 :在庭审过程中,业主应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按照法庭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展示收集到的证据,对第三人的主张进行合理抗辩。
提出反诉(如有必要)
如果业主认为因物业公司的不作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例如因小区安保措施不到位导致家中财物被盗,或者因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导致自己受伤等,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要求物业公司或第三人赔偿相应的损失。提出反诉时,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