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7 01:34:00
孤儿院和福利院本质上都为儿童提供了照料与安置服务,在我国,孤儿院基本涵盖于福利院体系之中。收养孩子既可以通过儿童福利院,也可以通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收养登记机构进行,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年满三十周岁;
-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的一般流程
1. 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 提交材料 :收养人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3. 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会对收养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收养人的条件进行核实,了解收养目的和抚养能力等情况。
4. 公告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5. 登记发证 :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