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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8 03:45:30
有诈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或有较高诈骗风险的人员,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被限制办理手机卡,这主要是基于国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限制依据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等一系列规定明确指出,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涉诈人员实施限制办卡惩戒。例如,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或组织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买卖银行卡或手机卡等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失信用户,会被纳入电信业务严重失信名单。
限制情形
涉诈犯罪人员 :如果个人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定罪处罚后,通常会受到限制办卡的惩戒。例如,张三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虚假网络投资项目骗取他人钱财,被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此后他可能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办理新的手机卡。
为诈骗提供帮助人员 :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给诈骗分子使用的人员也会面临限制。比如李四贪图小利,将自己名下的多张手机卡卖给不法分子,这些手机卡被用于实施诈骗活动,李四就可能被采取限制办卡措施。
限制期限和后果
一般限制期限为2至5年,在限制期内,相关人员不能办理新的手机卡,同时名下其他手机号码可能也会被停用。而且除了通信方面的限制,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等其他方面。不过如果有合理理由需要办理手机卡,也可以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申请解除限制或特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