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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9 06:49:14
这种做法不合法。
从法律规定来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些法律规定清晰地表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以任何理由规避。
“不买社保转劳务”本质分析
所谓“不买社保转劳务”,试图通过将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来逃避缴纳社保的责任,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着本质区别,判断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能仅仅依据合同名称,而要根据实际的用工情况来确定。如果员工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工作,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获取相对稳定的劳动报酬等,即便公司与员工签订所谓的“劳务合同”,也依然构成劳动关系,公司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员工的维权途径
如果公司以不买社保就转劳务等方式强迫员工放弃社保权益,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违法,要求公司依法缴纳社保。
-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