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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9 17:01:56
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结婚之后加上了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单纯的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
加名行为的法律性质
男方在婚后将女方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这一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成立。在房产完成加名登记后,赠与行为完成,女方成为该房产的共有人。
具体的产权分配
虽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平均分配产权份额。
明确约定份额 :如果房产证上明确记载了双方的产权份额,比如男方占60%,女方占40%,那么在离婚等分割财产的情形下,就按照该约定的份额进行分配。
未明确约定份额 :若房产证上没有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例如,由于该房屋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并贷款购买,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