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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17 20:03:33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区别
申请时间
诉前保全 :是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提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申请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向法院申请。
诉中保全 :是在案件已经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后提出。一般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的任何阶段都可以申请。
提起主体
诉前保全 :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这里的利害关系人通常是与争议的民事权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诉中保全 :一般由当事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担保要求
诉前保全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这是因为在诉前阶段,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审理,无法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胜诉的可能,要求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诉中保全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是否提供担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将驳回申请。
裁定时间
诉前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中保全 :对于情况紧急的,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出裁定的期限。
后续程序
诉前保全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中保全 :保全措施的效力一般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案件已经审结,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解除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费用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费用标准是一样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例如,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为8万元,那么保全费用为:(30+(80000 - 1000) imes1% = 30 + 790 = 820)(元);若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为15万元,保全费用为:(30+(100000 - 1000) imes1%+(150000 - 100000) imes0.5%=30 + 990+250 = 1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