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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13 17:36:25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已被废止,现行有效的是《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依据该办法,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并非简单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与否来区分体检周期为每二年一次或每年一次。
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同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要求。例如,对于接触粉尘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根据粉尘种类、接尘浓度等有不同规定;接触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等不同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其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也都依据相应标准来确定。
所以,你描述的“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体检;现场检测超标的每年体检一次”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