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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7 19:16:09
六年前被人打了有后遗症现在是否还能追诉,需要分情况从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来分析:
刑事方面
一般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一般的打架斗殴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当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
- 如果六年前被打,当时仅造成轻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已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一般不再进行追诉。但如果当时造成重伤,那么仍在追诉时效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殊情况 :
-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已经立案,那么无论过了多久,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都可以继续追诉。
民事方面
一般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果从你知道有后遗症是因六年前被打造成时起算还未超过三年,那么仍然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后遗症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但如果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有后遗症起已经超过三年,就可能面临诉讼时效经过的问题,此时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你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特殊情况 :
-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这些特殊情况,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者中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