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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7 23:59:17
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怀孕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只要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发育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理解和同意能力,法律对其进行绝对保护。如果导致其怀孕,这是加重情节,会在强奸罪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
违背女性意愿 :如果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样构成强奸罪。因为该行为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权,法律会对这种强制行为进行制裁。
双方自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一般不认定为犯罪。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特殊职责人员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