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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18 09:04:10
未联系当事人和家属就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侦查需要
避免打草惊蛇
在一些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已经掌握了较为充分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犯罪,为了防止当事人得知被调查后逃跑、毁灭证据或者与同案犯串供等情况发生,会选择直接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例如在一些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如果提前联系嫌疑人,可能导致整个犯罪团伙采取反侦查措施,增加破案难度。
紧急抓捕需求
当警方获取到嫌疑人可能随时离开本地、逃往外地甚至境外的紧急情报时,为了能够迅速实施抓捕,会立即启动网上追逃程序。比如在一些毒品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得知警方可能在调查自己,准备携带毒品和资金潜逃,警方在来不及联系当事人和家属的情况下,会先将其列为在逃人员,以便各地警方协同进行抓捕。
联系困难
当事人信息不完整
如果警方掌握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就可能无法及时联系到当事人及其家属。例如一些流动人口在作案后更换了手机号码,且登记的居住地址是虚假的,警方难以通过常规方式与其取得联系。
家属刻意隐瞒
部分家属可能知道当事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出于包庇等目的,故意不配合警方的调查,隐瞒当事人的行踪和联系方式,导致警方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和家属,只能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来查找当事人。
程序方面
内部审批流程
将犯罪嫌疑人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有一套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警方在掌握一定证据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即可将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在这个过程中,联系当事人和家属并非必经程序。只要符合上网追逃的条件,即使未联系上当事人和家属,也可以依法进行网上追逃。
信息传递问题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或沟通不畅的情况。例如负责侦查的一线民警与负责联系家属的部门之间信息对接出现问题,导致未能及时联系家属,而追逃程序按照规定正常推进,嫌疑人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如果当事人被错误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及时向相关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当事人的清白,公安机关经过核实后会依法撤销网上追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