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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19 07:38:38
一般情况下,拘留所内拘留人员不能携带通讯工具,也不允许私自使用通讯工具联系外界,主要基于以下规定和原因:
法律规定
根据《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时,会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通常来说,手机等通讯工具属于非生活必需品,会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被拘留人不能自行持有。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拘留所批准,被拘留人可以使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进行通讯:
与近亲属联系 :如果被拘留人需要跟近亲属进行联系,比如遇到近亲属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经过拘留所所长批准,被拘留人可以使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与其近亲属通话。
安排会见 :在会见被拘留人的安排方面,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果需要提前安排会见,被拘留人也可以经批准后使用固定电话联系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