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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2 13:31:37
在长沙,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遵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数额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湖南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了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在长沙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当诈骗金额达到这个标准时,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
其他情形
即便诈骗数额未达到五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予以立案:
-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