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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11:15:23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结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就可以结婚。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之间结婚,残疾并不是结婚的限制条件。

   

    特殊情况考量

   对于您儿子一级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他在发病期间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可能无法准确表达结婚的意愿,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结婚要求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在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才可以与符合结婚条件的另一方申请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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