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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18:07:23

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满足法定结婚条件,您儿子和儿媳是可以结婚的。

   

    可以结婚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里并没有限制残疾人结婚,只要您儿子和儿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结婚是完全自愿,并且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况,他们就可以登记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不过,由于您儿子是一级精神残疾,在判断其是否“完全自愿”结婚时可能存在复杂性。在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自愿结婚等情况。如果您儿子因精神残疾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理解结婚的意义,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基于保障当事人权益等因素,谨慎处理或不予登记。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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