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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7 21:37:03
如果朋友生孩子后没有能力抚养,你想通过正规手续领养该孩子,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认你和送养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收养人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年满三十周岁。
-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送养人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 孤儿的监护人;
- 儿童福利机构;
-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你朋友若符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可作为送养人。
办理收养手续的流程
1. 申请
-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 你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等。
- 同时,要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通常有: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送养人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2. 审查
-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在30日内进行审查。
- 审查内容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收养的目的是否正当,收养关系是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3. 登记
- 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可能涉及的其他情况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继子女 :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规定的限制。
建议在办理收养手续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构,以确保所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