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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2 17:01:27
当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又发现新证据,可参考以下处理办法: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撰写申诉书,详细阐述案件经过、再审情况以及新证据的情况和证明作用;整理新证据,新证据应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或者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准备原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身份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般而言,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更为常见,该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并进行审查。
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会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可能会向当事人了解情况、调阅原审卷宗等。若检察院认为符合抗诉条件,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若不符合条件,则会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尝试通过信访等途径反映情况
适用情形
信访并非法定的司法救济途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于一些存在重大争议、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等特殊情形的案件,通过合法、有序的信访反映问题,可能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注意事项
- 信访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
- 要明确信访的目的是反映问题,而不能将其作为主要的维权手段,最终的问题解决仍需依靠司法程序。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