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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6 19:29:08
在法律上,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确定哪些属于同居期间的财产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能够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那么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对财产的份额。例如,双方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一方出资 60%,另一方出资 40%,在分割房产时,通常会按照这个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权益。
共同共有 :如果无法明确出资比例,且双方对财产形成了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等情况,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比如双方一起经营一家小店,经营所得没有明确区分各自的贡献,那么小店的盈利和相关资产就属于共同共有。
分割方式
协商分割
- 这是最为常见和理想的方式。双方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自行达成协议,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将共同购买的车辆归一方所有,该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诉讼分割
-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判决:
出资情况 :如前所述,会审查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比例,这是确定财产份额的重要依据。
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 :如果涉及到有子女或者女方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法院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的照顾。例如,在分割共同居住的房屋时,会考虑到抚养子女一方的居住需求。
过错情况 :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故意损坏共同财产、隐瞒财产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多分。
特殊情况
个人财产 :一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车辆,即使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使用,该车辆仍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赠与财产 :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且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如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一般不能要求返还,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赠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