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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现在离职,但是公司扣了我1000多块钱,扣了我工资的20%多。?

时间:2025-05-11 13:31:55

公司这种扣除你工资20%多的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具体分析

    若你无过错 :如果不存在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符合上述规定的扣除情形,公司擅自扣你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若公司主张你有过错 :公司若声称你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而扣工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该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要证明扣除工资的合理性。

   

    解决途径

    与公司协商 :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司沟通,了解扣工资的具体原因,向公司指出这种扣工资行为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公司说明扣除依据,并返还不合理扣除的工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若查证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及公司克扣工资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等)。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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