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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7 23:47:40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一般情况下无需赔偿
打篮球属于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文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在课间打篮球时,投篮是篮球运动中的正常行为,篮球砸到篮筐反弹砸到同学眼镜,这通常是篮球运动中难以避免的意外情况,投篮的同学一般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投篮同学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需要赔偿
如果投篮的同学是出于故意去砸对方的眼镜,或者在投篮时严重违反篮球运动的基本规则和常理,比如在不适合投篮的距离、角度,以一种明显会造成他人损害的方式进行投篮,从而导致篮球砸到同学眼镜,这种情况下投篮同学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眼镜的维修费用或者更换费用等。
不过,由于是小学同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