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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中,政府出了公告需要涉案人员退款,如取得涉案人员名下所有客户谅解不需要赔偿,是否可以不用退款?

时间:2025-06-03 08:51:36

即使取得涉案人员名下所有客户的谅解且客户表示不需要赔偿,通常也不可以不用退款,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不仅是投资者的财产权益,还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非法集资案件,责令退赔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返还被害人;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也就是说,退款退赃是涉案人员的法定义务,并不以被害人的意愿为转移。

   

    从公告性质角度

   政府针对非法集资案发布的要求涉案人员退款的公告,一般具有行政指令和法律执行依据的性质。该公告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恢复被破坏的金融秩序等目的而作出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涉案人员有义务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退款,不能因为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就免除退款责任。

   

    谅解的作用

   虽然取得客户谅解不能免除退款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对涉案人员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如果涉案人员积极退款退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从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积极弥补犯罪后果行为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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