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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08 14:00:55
当派出所把打架案件移交检察院后,通常会经历以下处理流程:
审查受理
- 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会对派出所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例如,是否有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如果材料不齐全,会要求派出所补充材料。
- 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会被分配到具体的检察官手中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审查内容
检察官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程序合法性等方面:
事实和证据审查
- 核实打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经过等事实情况。例如,查看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判断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 对于伤情鉴定等关键证据,会审查其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结论是否合理等。如果打架造成人员受伤,伤情鉴定结果是判断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轻伤以上结果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法律适用审查
- 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在打架案件中,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例如,如果双方是出于报复、争霸等动机,纠集多人进行打架斗殴,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如果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审查是否存在法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节,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累犯等情节。
程序合法性审查
- 检查派出所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例如,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会审查是否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场,讯问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规定等。
审查结果及处理方式
提起公诉
- 如果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制作起诉书,在起诉书中详细阐述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等内容,并将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法院。
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 :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打架双方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犯罪情节较轻的,检察院可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酌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 :如果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退回补充侦查
-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可以将案件退回派出所补充侦查。
- 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详细列出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和要求。派出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并将补充侦查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