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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11 10:1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在孕期5个月被辞退,其可以依法申请以下权益: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女职工希望保留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到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补发 :用人单位需补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例如,女职工每月工资为5000元,被违法辞退3个月后恢复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应补发15000元工资。
福利待遇享受 :在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女职工应享受与其他在职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如奖金、补贴、社会保险等。
要求支付赔偿金
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例如,女职工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其月工资为6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3.5×6000 = 21000元。
- 在此基础上,赔偿金则为21000×2 = 42000元。
工资标准确定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在违法辞退期间,可能停止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此期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确保自身的社保权益和住房公积金权益不受影响。
生育相关费用及津贴补偿
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因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导致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受损,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若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影响了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补偿。
申请途径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监察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诉讼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女职工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