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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1 23:26:08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两种离婚方式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流程
1. 申请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 受理
-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
-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5. 登记(发证)
-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需材料
-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本人的结婚证;
-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离婚方式。
流程
1. 起诉
-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 起诉时,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2. 立案
-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是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3. 审理
-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4. 判决
-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所需材料
- 起诉状;
- 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 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