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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不让对方知情吗?

时间:2025-06-21 11:35:46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能不让对方知情的。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从签订离婚协议到申请离婚登记,再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每一个环节都要求双方亲自到场,所以对方必然是知情的。

   

    诉讼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即使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一般也只是缺席判决,而不是剥夺被告的知情权。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另一方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再提起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对方可能无法实际知晓离婚诉讼的具体进展,但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保障程序的合法性,本质上也不是完全不让对方“知情”,只是以法律规定的特殊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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