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起诉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没有判离?

时间:2025-06-24 11:04:57

在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法院未判离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了,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继续推动离婚进程:

   

    等待6个月后再次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你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因为经过这6个月的时间,双方感情可能仍未改善,法院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分居

   依据《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你可以选择与对方分居,收集好相关的分居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在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此时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收集新证据

   在第一次起诉之后,你可以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新证据。像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等,有了新证据后,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以此来增加判离的几率。

   

    尝试调解

   你也可以尝试寻求专业调解机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的介入,看是否能与对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如果能通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样能避免再次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

   

   在后续的过程中,你一定要注意合法合规地收集证据,并且遵循法定的程序来处理离婚事宜。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继续和我说说具体情况,或者直接聘请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帮助。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