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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8 11:27:10
当国企作为被执行人,在仲裁裁决生效且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未支付工程款时,你可以参考以下办法继续推进权益实现:
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1. 提供财产线索
你需要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国企的财产线索,例如其名下的土地、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对外投资等信息,并及时提供给执行法院。你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地调查、与了解该国企情况的人员交流等方式获取相关线索。
2. 申请调查令
如果有些财产线索你无法自行获取,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去相关单位查询国企的财产信息,如银行流水、房产登记、股权持有等情况。
3. 要求审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
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国企进行财务审计,以查明其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会委托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国企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查。
督促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 要求加大执行力度
与执行法官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并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如对国企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对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进行查封、拍卖等。
2. 申请限制出境、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 向法院申请限制国企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出境,限制他们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离开中国国境。
- 申请将该国企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惩戒促使其履行义务。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国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 要求法院对国企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例如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追究拒执罪
如果国企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追究国企高管责任
若国企的高管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无法支付工程款,你可以通过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其他途径
1. 尝试和解
可以与国企进行沟通,尝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中,可以根据国企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期限,同时要求国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协议的履行。
2. 向上级部门反映
由于国企的特殊性质,你可以向该国企的上级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情况,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协调,促使国企尽快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