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8 22:05:09
当个人缴纳社保几年后还未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就过世的,其家属一般可以领取两部分钱,分别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
职工养老保险 :在职人员缴纳职工社保时,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通常是缴费基数的8%,这部分钱会进入个人账户。假设个人交了七八万社保,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大概占总缴费的三分之一左右(具体还需结合实际缴费情况),这部分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保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因此,如果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 :是为了安葬死亡人员而给予其遗属的一次性补助费用。不同地区标准差异较大,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月数计算,例如2个月。
- 统一固定金额,比如北京是5000元。
抚恤金 :是给予死亡人员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计算标准同样各地不同,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
-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家属申领时,一般需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相应的费用。 你可以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领取金额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