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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14 00:56:52
诈骗罪不立案的情况及后续处理
不立案的原因
公安机关对诈骗罪不予立案,通常是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比如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
后续处理途径
申请复议 :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向检察院申诉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此外,控告人也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诈骗罪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
行政处罚
如果诈骗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若诈骗行为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定罪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诈骗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返还被骗取的财物或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