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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14 01:04:39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在试用期内,工资的发放同样遵循上述规定。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试用期工资最晚应在一个月内支付一次。
举例来说,若你和单位约定每月 15 号发工资,即便处于试用期,单位也应在每月 15 号按时发放上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如果 15 号是节假日或休息日,单位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若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试用期工资,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