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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2 01:27:11
根据不同情况,交通事故有人死亡时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般情况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举例来说,如果一起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交警部门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就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涉及检验、鉴定,比如对死者的死因、车辆性能等进行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要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特殊情况
1. 复杂、疑难案件
对于一些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交通事故有人死亡案件,可能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和认定工作。此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这类复杂案件,从现场调查开始,最长可能在70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的10日加上延长的60日)。
2. 肇事逃逸案件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前,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按时限正常出具。只有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才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过,若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