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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通航水域非法营运怎么处罚,想了解:我是想问关于非通航水域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7-09 18:19:20

在非通航水域进行非法营运的处罚,不同情况会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涉及海上交通安全管理

   如果非通航水域涉及海上相关活动,可能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不过该法更多侧重于海上通航安全等管理,虽然没有直接针对非通航水域非法营运的明确条款,但违反海上交通相关规定可能受到处罚。

    处罚措施 :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涉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在一些类似内河的非通航水域,如果有非法营运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处罚措施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因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发生的费用分别由设置人、撤销人承担。对于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涉及交通运输管理

   如果非通航水域的非法营运涉及旅客运输或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运输或水路运输相关管理规定,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

    针对水路运输非法营运 :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涉及人员资质问题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员未取得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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