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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0 20:01:32
非法运营通常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不同情形下罚款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客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
同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货物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五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约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