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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一个县长贪污多少钱我不知道?

时间:2025-07-14 18:40:29

无论县长或者其他公职人员,贪污多少金额都属于违法行为。不过在法律上,对于贪污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标准与贪污金额等情节相关:

   

    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情形(如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等)的,也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不同数额对应的量刑幅度

    数额较大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但如果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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