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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4 23:18:09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在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可以直接终止合同而不续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里所说的相应情形消失,通常指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也就是说,单位需要将您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您哺乳期结束,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在您怀孕期间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约,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