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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5 12:30:57
当交通肇事罪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流程和方式进行处理:
案件受理与审查
案件受理 :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交通肇事罪案件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例如,查看法律文书是否齐全、证据材料是否装订成册等。若材料符合要求,就会将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检察官办理。
全面审查 :负责的检察官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这包括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等。在交通肇事罪中,检察官会重点审查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的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等方面。比如,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肇事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
审查结果及处理方式
提起公诉
条件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交通肇事罪中,如果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等符合追诉标准的情形,且证据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检察院通常会提起公诉。
后续程序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 :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交通肇事行为情节非常轻微,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可能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 :如果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例如,关键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通过补充侦查予以排除,导致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院会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退回补充侦查
情形 :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在交通肇事罪中,可能存在证人证言相互矛盾、鉴定意见存在疑问等情况,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
次数和期限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其他重要事项
认罪认罚从宽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院会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会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就量刑建议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犯罪嫌疑人需要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的交通肇事罪案件,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
刑事和解 :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交通肇事罪案件,检察院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例如,肇事司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在量刑建议等方面会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