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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起诉,业主该怎么办

时间:2025-07-16 05:41:09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第三人起诉业主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应对:

   

    前期准备

    收集证据

    物业不作为的证据 :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垃圾长时间不清理,可以拍摄照片、视频,记录垃圾堆积的时间、地点、状态等;小区安保不到位,有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可以调取小区门口的监控视频;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可提供设施损坏的照片以及向物业反映问题的聊天记录、维修申请单等。

    已缴费记录 :如果之前缴纳过物业费,准备好缴费凭证,如发票、转账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在合理期间内的缴费情况。

    查看债权转让相关文件

    - 要求原告(债权受让方)提供债权转让协议,查看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包括是否有明确的债权转让金额、范围、时间等内容,以及该转让是否通知了业主。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积极应对诉讼

    按时参加诉讼

    - 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诉讼。如果无故缺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这会使业主丧失在法庭上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增加败诉的风险。

    提出抗辩理由

    物业未履行合同义务 :在法庭上,业主可以依据收集到的证据,详细说明物业在哪些方面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应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养护,但实际情况是绿化长期无人修剪、杂草丛生,业主可以以此为由,主张物业违约在先。

    债权转让不合法 :如果发现债权转让存在问题,如未通知业主、转让协议存在瑕疵等,业主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该债权转让对自己不发生效力的抗辩理由。

    主张减少物业费

    - 如果业主能够证明物业确实存在部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业主应缴纳的物业费金额。业主可以在诉讼中明确提出要求减少物业费的诉求,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考虑调解

   -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接受调解方案。如果调解方案能够合理解决双方的纠纷,如物业承诺改善服务,业主适当补缴部分物业费,那么接受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成本。

   

   如果业主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者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活动,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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