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9 01:23:40
存在诈骗相关情形时,是有可能被限制办理手机卡的。
法律和政策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实施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以及关联犯罪的人员,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措施,其中就包括限制新办理电话卡。
限制的具体情况
1. 被认定为涉诈人员 :如果个人被公安机关认定参与了诈骗活动,不管是主犯还是从犯,例如帮助诈骗分子进行“跑分”(利用自己的账户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提供银行卡或手机卡用于诈骗等行为,会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失信人员名单库,限制其新办理手机卡,限制期限一般为 5 年。
2. 名下手机卡涉诈 :如果用户名下的手机卡被用于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即便本人并不知情,但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手机卡被他人利用,也可能面临限制新办卡的情况。通信运营商在发现用户名下号码涉诈后,会对用户名下其他号码采取管控措施,并可能限制其办理新卡。
解决办法
如果确实存在合理原因导致被误判不能办卡,比如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名下卡涉诈等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如果认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会解除相关限制措施,之后就可以正常办理手机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