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实体店卖家违约不发货,可通过以下步骤起诉维权:
一、准备证据材料
- 交易凭证:包括购物发票、收据、付款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已履行付款义务。
- 沟通记录:保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卖家明确表示不发货或未在承诺期限内发货。
- 违约证据:如卖家出具的书面违约通知、电商平台交易记录(显示订单状态为“未发货”)等。
二、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 被告住所地:卖家注册登记的地址或实际经营场所。
- 合同履行地:若合同未约定,以交易行为地(如实体店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撰写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 原告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 被告信息:卖家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 诉讼请求: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发货)或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同时主张赔偿损失(如违约金、实际损失等)。
- 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购买过程、卖家违约事实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
四、提交诉讼并参与庭审
- 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并缴纳诉讼费。
- 按时参加庭审,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五、执行判决
若法院判决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但卖家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查封、扣押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