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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21 11:05:59
如果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可以按以下方式补办:
离婚证补办
补办地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办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 :需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 :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补办流程
1. 申请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 查档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如果档案遗失,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3. 审核与补发 :对符合补发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补发离婚证。
离婚协议补办
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情况 :离婚协议一般会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存档的离婚协议进行复印,并加盖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涉及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协议(如有)可能会作为案件材料存于法院。当事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档案室申请查阅、复印相关材料,法院档案室会提供加盖档案查询章的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