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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的工人在工作时受伤了算工伤吗!?

时间:2025-06-20 23:42:54

工人在工作时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关键在于你与工人之间形成的是何种用工关系。

   

    劳动关系

   如果你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工人在工作时受伤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参考依据如下:

    认定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务关系

   如果你是个人,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工人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工人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但工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般规定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是因为你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工人受伤,你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工人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其自身也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第三人侵权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你给予补偿。你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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