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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退休有没有补偿,?

时间:2025-06-22 02:52:42

临时工退休是否有补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形

   1. 符合条件有经济补偿

   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那么即便临时工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也可能涉及补偿问题。

   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临时工无法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退休,临时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正常退休无补偿

   如果临时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临时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需向临时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关系的情形

   如果临时工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一般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执行。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不是《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务合同中约定了退休时有补偿,则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补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通常单位没有义务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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