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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3 11:38:43
工伤后继续上班几年后辞职,有可能获得相应赔偿,具体取决于工伤的伤残等级等情况,下面分情况为你分析:
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在辞职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用于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能发生的后续医疗费用等支出。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仍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因工伤导致的后续医疗需求。不同地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存在差异,通常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下降,在离职后重新就业可能面临困难的一种补偿。该补助金有助于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其再就业过程中的过渡和职业技能提升等。同样,各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也不尽相同。
例如,小张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他在工伤后继续在单位工作了3年,之后选择辞职。此时,他就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用人单位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能获得赔偿的情况
如果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或者虽然构成伤残等级,但属于一级至四级伤残,一般在辞职时不能获得上述两项赔偿。
- 对于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享受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报销等工伤保险待遇,辞职时通常没有额外的一次性赔偿。
- 而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待遇,并不存在因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况。
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了工伤,但经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他在工伤后继续上班一段时间后辞职,就无法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其权益受损,他可以依法主张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