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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3 14:05:59
婚内买房即便一方出资,通常情况下房子也并不必然就归出资方单独所有,出资方一般也无权单独拥有房产,以下从不同情形为你分析:
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买房时仅显示一方出资,但只要该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出资方单独所有。
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工资收入都汇入了一个共同的银行账户,之后用该账户里的钱购买了一套房产,虽然在购房转账时可能只显示一方操作,但该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如果一方使用的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他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双方约定婚内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归出资方单独所有,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本次由女方出资购买的某套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女方单独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