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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凭方合同到期,但任想延续半年,合同不签,出租方要求写个承诺书到期解约,合理合法吗?

时间:2025-06-29 19:05:58

这种要求通常是合理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分析:

   

    合理性分析

    保障出租方权益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可能有后续的使用计划或者新的出租安排。租赁方想延续半年却不签合同,这会使出租方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要求租赁方写承诺书到期解约,能让出租方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己未来对房屋的处置权,避免租赁方到期后拒不搬走等情况发生,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承诺书可以作为一种补充约定,明确租赁方续租期间以及到期后的相关义务。虽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但承诺书同样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能让双方对于续租的期限和后续处理方式有清晰的认知,减少潜在的纠纷。

   

    合法性分析

    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遵循自愿原则,即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出租方要求租赁方写承诺书,租赁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接受或拒绝。如果租赁方接受并签署承诺书,那么这就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并没有禁止出租方要求租赁方出具到期解约的承诺书。只要承诺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承诺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不过,如果承诺书的内容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比如要求租赁方承担不合理的违约责任等,租赁方可以与出租方协商修改,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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