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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01 13:51:35
全风险代理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但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类案件是禁止全风险代理的:
1. 婚姻、继承案件;
2.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对于符合规定可以进行全风险代理的案件,我所在的律所是可以考虑全风险代理模式的。不过具体是否接受某一个案的全风险代理,还需要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评估,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状况、可预期的执行难度和收益等。如果你能给我介绍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是否能以全风险代理的方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