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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0 16:00:04
是否需要为合同结算协议缴纳印花税,需要依据具体的协议内容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若结算协议构成应税凭证
判断标准 :如果合同结算协议对原合同的金额、数量等关键要素进行了修改、补充,实质上构成了一份新的应税合同,或者是对原合同应税事项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且该事项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那么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举例 :甲乙双方之前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金额为 100 万元,并已按此金额缴纳印花税。之后双方签订了合同结算协议,由于货物规格调整,最终结算金额变为 120 万元。这种情况下,结算协议导致应税合同金额发生了变化,对于增加的 20 万元部分,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的印花税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若结算协议不构成应税凭证
判断标准 :如果合同结算协议仅仅是对原合同执行情况的一种确认,比如确认已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明确付款进度和方式等,并未改变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和应税金额,那么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举例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 500 万元,已缴纳印花税。之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只是确认工程已完工,乙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支付了剩余的 100 万元工程款,该结算协议未涉及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等实质性变更,就不需要再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