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5 17:46:27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起诉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应对:
收集证据
证据是应对诉讼的关键,业主需要收集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不作为情况的相关证据。
物业合同 :仔细查看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找出物业公司未履行的服务条款,以此作为其不作为的依据。
照片、视频 :拍摄小区内卫生状况差、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照片和视频。比如,小区垃圾堆积如山、电梯故障长期未修复等场景。
书面记录 :记录物业不作为的具体事件、时间、地点和处理情况。例如,向物业多次反映家中漏水问题,但物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将每次反映的情况详细记录下来。
证人证言 :如果有其他业主也遇到类似问题,可以请他们提供证人证言,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确认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业主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如果没有收到通知,那么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产生效力。
审查转让协议 :查看物业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确认转让的债权是否真实、合法,以及转让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协议是否明确了转让的债权范围、金额等重要信息。
积极参加诉讼
按时提交答辩状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详细阐述物业公司不作为的事实和理由,并说明自己拒缴物业费的合理性。
出庭应诉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庭,在法庭上积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可以向法官展示收集到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进行辩论 :在法庭辩论环节,业主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反驳,强调物业公司的不作为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如要求物业公司先履行服务义务,再缴纳物业费。
提出反诉(如有必要)
如果业主因物业公司的不作为遭受了实际损失,如因小区安保不到位导致家中财物被盗、因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受伤等,可以考虑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在提出反诉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与物业公司不作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尝试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业主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物业公司承诺改进服务质量,业主同意分期缴纳物业费等。调解可以避免长期的诉讼过程,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