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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5 22:02:09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起诉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应对:
前期准备
收集证据
物业不作为的证据 :例如小区卫生状况差的照片或视频,显示垃圾长时间未清理、公共区域脏乱等;小区安保问题的记录,如门禁损坏未及时维修导致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监控设备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等;绿化维护不到位的证据,像草坪杂草丛生、树木未修剪等。
与物业沟通的记录 :保留与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沟通物业问题的记录,证明自己曾向物业反映过相关问题,但物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了解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 要求第三人提供债权转让协议,查看协议中关于债权转让的具体条款,包括转让的债权范围、转让时间、通知业主的情况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物业公司未通知业主债权转让事宜,业主可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积极应对诉讼
按时参加诉讼
- 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诉讼。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可能会使业主丧失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和提供证据的机会,增加败诉的风险。
在法庭上陈述理由
说明物业不作为情况 :在法庭上,业主应详细、清晰地阐述物业存在的不作为问题,并出示之前收集的相关证据。例如,向法官展示小区卫生差的照片时,说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当时的具体情况。
强调未享受相应服务 :指出由于物业的不作为,自己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不应全额缴纳物业费。比如,因为小区安保不到位导致业主家中被盗,业主可以主张在物业改善安保服务之前,减少缴纳物业费。
提出合理诉求
- 业主可以根据物业不作为的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合理的诉求。如果物业只是部分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请求法院酌情减少物业费的缴纳金额;如果物业的不作为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甚至可以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考虑调解
-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接受合理的调解方案。如果第三人愿意在物业费金额上作出一定让步,业主可以同意缴纳适当的物业费,同时要求物业在今后的服务中改进服务质量,以解决双方的纠纷。这样既能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也有助于改善与物业的关系。